在破旧的出租屋里,我坐在陆灼延的床边。
他端来一盆热水放在我脚边,然后递给我一块毛巾。
他的手掌非常宽大,骨节突出,由于长期干活,指尖上布满了薄茧,手背上的青筋凸显。
「热水器坏了,你擦擦吧。」他对我说。
我看了看自己身上脏污的裙子,点了点头。
一个小时前,我和季宸星上山拜佛,却迷了路。
好不容易手机有了信号,他却不耐烦地责备我:“打电话干什么?雨澜胃痛了,我送她去医院。”
天色渐暗,我开始有些害怕。
「可是我在山上迷路了。」
「多大人了还迷路,迷路就自己回去啊,给我打电话干什么?」他的话让我颤抖。
我声音有些哽咽地说:“可是我一直跟着你,结果你一扭头就不见了。”
空气陷入短暂的寂静,接着是一声柔和的叹息。
「宸星,还有多久到?我好痛。」
几秒后,季宸星温柔地回答:“再忍忍,马上到。”
然后电话被挂断了。
他们一个是我的男朋友,一个是闺蜜。
事实上,我早该意识到。
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,手机关机那一刻,全部都烟消云散。
落日已经西沉,我顺着盘山公路往下走,希望能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。
背后传来摩托车的声音,我反应慢了一拍。
摩托车从我身边掠过,我险些摔倒。
男人停下车,长腿一跨从车上跳下来。
他的样子简洁利落,眉骨深邃,侧脸线条分明。
他眯着眼看了我一眼,我腿有些发软,几乎扭伤。
他迅速走到我面前,扶住我。
袖口卷到关节处,小臂瘦而有力,青筋在皮下清晰可见。
「是你吗?」他问道。
我微微愣了一下,这才认出他来。
之前,车子在路上抛锚了,他来修的。
那时,他拿着扳手从车底爬出来,袖口被挽起,小臂沾满了机油。
他的额头上沁出了汗珠,颧骨上沾满了灰尘,在阳光下,皮肤显得格外光亮。
我看着他,觉得他很辛苦,于是递给他一瓶水。
季宸星不耐烦地说:“他只是个修车工,又穷又脏,你给他水干嘛?我们还得赶路。”
我匆匆放下水,就离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