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溪定睛一看,旁边的灌木丛后露出一点衣角,接着浓郁的血腥气立即蔓延开来。
傻大个连忙朝那边走去,但被沈溪伸手拉住。
她走近一些,到达能够看清伤者的位置,瞧了一眼,立刻拉着傻大个转身欲走。
傻大个不解,挣开她的手,转身走向伤者,“快救人!”
那是个年轻男人,鼻梁高挺,一双剑眉微蹙,五官精致无比,仿佛经过精心雕琢,即便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他那双眼睛一旦睁开会呈现怎样的景象。
沈溪觉得,他左脸上的那道伤疤并没有减弱他的魅力,反而增添了几分性感的气息。
即便见过不少美男的沈溪也不得不承认,这个人的容貌足以直接登上她的美男排行榜前三,说不定睁开眼睛后还能一举夺得第一。
由于穿着黑衣,他身上的血迹看不太清楚,不知道伤势有多严重,但看起来还在呼吸。
傻大个积极地要救人,但根据沈溪多年的阅历和看过的无数肥皂剧,这种受了重伤、满身是血、容貌出众的年轻男人在荒野里是绝对不能救的。
沈溪不算什么善人,她觉得自己并不富有同情心,尤其在这种生死存亡的环境下。
但傻大个肯定不会听她的,所以只能各退一步。
“这样吧,我们先在这里给他包扎止血,不要带回去。” 傻大个眉头皱成一团,“可当年我父亲就是在这里救了你。”
沈溪一愣,嘴角微微抿了一下,片刻后她妥协,“那我们先在这里给他包扎一下,否则他可能等不到我们下山这血就流光了。”
她上前撕开男人的衣服,试了两次没撕开,便低头拿出小刀,直接将衣服割开。
这人的衣料显然很好,再加上受了这么重的伤,肯定招惹了什么仇家,所以带他回去可能会给医馆惹来麻烦。
但沈溪深知,郎中当初救她也冒着很大的风险,她不怀疑那个一直指导原主成为杀手的黑衣人一直在找她。
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在她的伤好之后,回到原主记忆中的地方,除掉那个黑衣人。
这也是原主一直在谋划但尚未实施的计划。
男人的伤在左肩下方,如果伤口再往下一些,可能直接伤及心脏,无法挽回了。
包扎好后,沈溪看了一眼男人腰间的玉佩,摘下来,又撕下几块沾血的布料,让傻子背着男人下山。
背着男人时,她叮嘱道:“走小路,直接回医馆,最好别被人看到,记住了吗?”
“记住了。”